摘要:父母欠钱,子女的房子不会被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即父母)的财产不能随意强制执行,而应当是其个人财...
父母欠钱,子女的房子不会被执行。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被执行人(即父母)的财产不能随意强制执行,而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子女的房产,若不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且没有其他法律规定可以执行的情形,通常不会被执行。当然,如果父母欠债导致其无法偿还,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务,但具体执行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家里父母欠债子女房子会被还债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成年子女之间的财产和债务是独立的,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父母的债务。但是,如果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务,这可能会对子女的财产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来帮助父母偿还债务,但是这应该是自愿的行为,而不是法律义务。同时,子女也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寻求债务重组或减免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之,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来承担父母的债务。但是,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和支持,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
父母欠钱子女的房子会被执行
如果父母欠债,其子女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房产完全安全。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财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财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同时,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如果父母欠债,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如果父母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会申请查封、扣押或冻结父母的财产,包括子女的房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子女的房产是其唯一的居住房屋,且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因此,如果子女的房产面临被执行的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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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产咨询师